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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相关案例之六

发布时间:2011/7/26
【案例】21岁的林枫是南昌某高校大四学生,明年将参加工作。目前,林枫在一家单位试用,但是7个月过去了,现在的单位仍然没有给她转正。“现在单位的录用员工到底要试用多久啊?
【问题】  企业做法是否合法,试用期限的规定?
【答案】 企业做法不合法,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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